第26章 初遇知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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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六零辣妈带七宝,军区大院横着跑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26章 初遇知青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林笙睁开眼时,天还只是灰濛濛的。
    她起身,动作很轻,但炕上的七个孩子几乎在同一时间都醒了。
    没人说话,只有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。
    “娘,我们跟你一起去。”大娃穿好鞋,站得笔直。
    “不用。”林笙把自己的头髮用一根布条简单束在脑后,“人多眼杂,你们在家待著。”
    她走到门口,回头看著那一排站得整整齐齐的小萝卜头。
    “大娃,你力气大,守好家门,任何人来,不管说什么,都不许开。”
    “二娃,你把院墙上那几个窟窿想办法堵上,別让人能从外面看见院里的情形。”
    “七娃,你耳朵尖,眼睛好使,帮大哥看著外面,有什么不对劲的,提前说。”
    “其他人,把昨天采的药草都摊开晾好,別弄坏了。”
    林笙有条不紊地分派著任务,孩子们一个个都用力点头,小脸上满是郑重。
    交代完毕,林笙从空间里取出一包用厚布裹得严严实实的药材,背在身后,又带了几个烤熟的板栗揣在兜里,推门走了出去。
    清晨的村子笼罩在薄雾里,路上偶尔遇见一两个早起出工的村民,看到林笙,都跟见了鬼似的,远远就避开了。
    林笙目不斜视,脚步飞快。
    这一次,她没有走小路,而是直接走的大路。她就是要让村里人看见,她林笙,要去县城了。
    到了县城,比上次来时更热闹了些。供销社门口排著长队,街上穿著灰色蓝色衣裳的人来来往往。
    林笙没有去上次那个黑市所在的死胡同。
    那个山羊鬍不是个好东西,而且上次交易的金额不大,这次她手里的货,价值翻了好几倍,再去那种地方,容易被人盯上。
    她需要一个更稳妥、更专业的买家。
    林笙在县城里不紧不慢地走著,像个普通的农村妇女,但她的眼睛却在快速地扫视著周围的一切。
    她的目標很明確——药铺。
    这个年代,虽然有西医诊所,但中药铺的根基还在。一些有经验的老药农,或者像她这样从深山里得了好东西的人,往往会选择和那些信誉好的老字號药铺私下交易。
    她绕过最繁华的主街,拐进了一条相对僻静的老街。
    街两边的房子都有些年头了,青砖灰瓦,其中一家掛著“回春堂”的陈旧木匾,门半开著,能闻到一股浓浓的药味。
    就是这里了。
    林笙刚准备上前,隔壁一条窄巷里,突然传来一阵压抑的爭吵声和推搡声。
    “把东西交出来!別给脸不要脸!”一个粗野的男声响起。
    “这是我爹留给我的遗物,不能给你们!”另一个声音带著明显的书卷气,虽然努力保持镇定,但声线里还是透著一丝颤抖和紧张。
    “遗物?我看你小子是不想在这红星县待下去了吧!一个臭老九,还敢跟我们横?”
    林笙脚步一顿。
    她不是爱管閒事的人,但“臭老九”这个词,让她皱起了眉头。
    她闪身进了那条巷子。
    巷子很窄,尽头是堵死的高墙。三个穿著破烂,流里流气的本地青年,正把一个戴著眼镜、穿著乾净却打了补丁的中山装的年轻男人堵在墙角。
    那年轻男人约莫二十出头,麵皮白净,身形单薄,一看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。
    他怀里死死抱著一个布包,布包里似乎是本书和一支钢笔。
    为首的那个混混,留著个二流子头,脸上带著不怀好意的笑,伸手就要去抢他怀里的东西。
    “最后问你一遍,交不交出来?”
    那青年咬著牙,把布包护得更紧了:“你们这是抢劫!我要去革委会告你们!”
    “告我们?哈哈哈!”三个混混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“就你这样的,人家理你才怪!弟兄们,给我搜!”
    一个混混伸手就去抓青年的胳膊。
    青年拼命反抗,但力气上差得太远,眼看就要被制住。
    “住手。”
    一道清冷的女声在巷口响起。
    三个混混动作一顿,回头看去。
    只见一个穿著深蓝色粗布衣裳的农村妇女,正站在巷口,面无表情地看著他们。
    “哟,哪来的婆娘,想学人家英雄救美啊?”为首的混混上下打量了林笙一番,看她虽然身形瘦,但模样周正,眼神不由得猥琐起来,“怎么,看上这小白脸了?不如跟哥哥们玩玩,保你比跟他快活!”
    另外两个混混也跟著发出一阵鬨笑。
    被围在墙角的顾延之脸色涨红,他衝著林笙喊道:“这位同志,你快走!別管我!去帮我报警!”
    林笙没理他,只是迈步走进了巷子。
    “滚。”她只说了一个字。
    “嘿,这娘们还挺辣!”为首的混混被她那命令的口气激怒了,他鬆开顾延之,朝著林笙走了过来,“老子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,马王爷有几只眼!”
    他伸出蒲扇般的大手,就想去抓林笙的衣领。
    顾延之嚇得闭上了眼睛。
    林笙在那只脏手即將碰到她身体的瞬间,动了。
    她的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。
    只是简单的一个侧身,右手化掌为刀,精准地劈在了那混混伸过来的手臂肘关节內侧一处穴位上。
    “啊!”
    那混混只觉得手臂像是被火烧的铁棍狠狠来了一下,一股钻心的麻痛感瞬间传遍全身,他整条胳膊都失去了知觉,软软地垂了下去。
    他发出一声惨叫,抱著胳膊就跪倒在地,额头上冷汗直流。
    另外两个混混都看傻了。
    他们甚至没看清发生了什么,自己的老大就倒了。
    林笙没有停,她上前一步,抬起脚,用那双新做的、鞋底厚实的布鞋,对著另一个混混的膝盖窝,不轻不重地踹了上去。
    “噗通!”
    第二个混混也惨叫一声,双腿一软,跪在了地上。
    剩下的最后一个混混,嚇得两腿发软,手里的木棍“噹啷”一声掉在地上,他连滚带爬地就想往巷子外面跑。
    可他刚跑出两步,就感觉后领一紧,整个人被一股大力提了起来。
    林笙单手提著那个混混的后衣领,像是提著一只小鸡仔,然后手臂一甩,把他朝著墙角那堆发臭的垃圾扔了过去。
    整个过程,不过是几个呼吸的时间。
    巷子里,三个混混,一个抱著胳膊,一个抱著腿,一个躺在垃圾堆里,都在不停地哀嚎。
    顾延之呆呆地站在原地,怀里还抱著他的布包,眼镜都滑到了鼻尖。他张著嘴,看著眼前这个身形单薄的女人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    刚才……发生了什么?
    林笙拍了拍手上並不存在的灰尘,看都没看那三个在地上打滚的混混,转身就要离开巷子。
    “同……同志!请等一下!”
    顾延之终於反应过来,他连忙推了推眼镜,追了上去。
    林笙脚步不停。
    “同志!谢谢你!真的太谢谢你了!”顾延之跑到她面前,拦住了她的去路,他涨红著脸,对著林笙深深地鞠了一躬,“我叫顾延之,是刚下放到红旗公社的知青。要不是您,我……”
    “让开。”林笙打断了他的话,她没兴趣听一个陌生人的自我介绍。
    顾延之被她那冰冷的语气噎了一下,但他还是鼓起勇气,从怀里的布包里掏出那支被他视若珍宝的英雄牌钢笔。
    “我……我没什么能报答您的,这支笔,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,请您务必收下!”
    林笙的目光在那支钢笔上停留了一瞬,然后越过他,看向他身后的回春堂。
    她绕开顾延之,径直朝著药铺走去,只留给他一个乾脆利落的背影。
    顾延之举著钢笔,僵在了原地。
    他看著那个女人的背影,心里翻江倒海。
    刚才那几下,乾净、利落、精准,每一招都直击要害,却又留有余地,只让人丧失行动能力,而不造成重伤。
    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能有的身手!
    她到底是谁?
    顾延之收回钢笔,快步跟了上去,他不敢再上前打扰,只是远远地站在街角,看著那个女人走进了回春堂的大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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