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驯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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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隨著制止的声音响起,韦伦·琼斯的动作僵住了。
他缓慢地转头,一双黄澄澄的眼睛看向巷口的兰斯。
在他对面,兰斯正拄著手杖,一步步走过来。
黑色的皮质靴子踩过血泊,发出湿噠噠的响声,兰斯很想像小姑娘一样踮起脚尖,迈过这一连串血泊。
但显然,这个动作在他想要收养的孩子面前做,有些不太合適。
越靠近对方,血腥味越重,血跡也溅得到处都是。
於是兰斯只能在距离韦伦·琼斯三步远的地方停下,他的目光扫过地上那些尸体。
“哇哦。”兰斯感慨的开口。
乾脆利落的手法,野性与技巧的碰撞,但是处理的方式还是有些粗暴和生涩,至少兰斯本人是绝对受不了溅出这么多血的。
血液溅得到处都是,墙上甚至掛著一截肠子。
韦伦·琼斯鬆开手。
那个嚇瘫的枪手连滚爬地试图逃离对方,看他惊恐的样子,连裤襠湿了一大片。
兰斯伸出手杖,阻止了对方的去路。
对方显然也认出了他。
“兰斯·普雷斯科特!”枪手劈著嗓子尖叫,“你们、你们是一伙的!!”
“你非要这么说的话,也不是不可以。”兰斯微笑著回应了对方,然后一记手杖打到了对方的脑门上,对方安详地睡著了。
兰斯耸耸肩,“放心,我不杀人,我只会给哥谭警察局送些业绩。”
兰斯说完,將视线移到了韦伦·琼斯身上。
对方正站在原地,胸膛剧烈起伏著,一滴滴血珠顺著他手上的鳞片往下滴。
他看看兰斯,又看看自己沾满血的手,突然像惊醒似的,向后缩了缩。
与此同时,他的喉咙里发出不安的咕嚕声。
这简直是……
太可爱了!!
兰斯承认自己有点狗塑他,不过对方也確实符合自己想养一个宠物的想法。
於是兰斯笑了。
他从西装內袋掏出手帕走到韦伦·琼斯面前。
“低头。”
对方愣愣地看著他。
“我说,低头。”
韦伦·琼斯迟疑著,慢慢低下头。
兰斯远没有他语气温柔地將一张手帕糊到韦伦·琼斯脸上,然后粗暴地擦拭了起来。
对方脸上的鳞片已经覆盖了大半张脸,只能依稀看出人的轮廓。
兰斯不在意地拿著手帕在对方的鳞片上蹭来蹭去,但其实收效甚微。
那些血渍並没有被很好地擦下去。
不过没关係,美利坚人最爱的就是这些面子工程。
“那些手指,”兰斯边擦边问,“是你放在我门口的?”
韦伦·琼斯想要点头,但又顾及著兰斯按在他脸上的手,不敢动弹。
“为什么?”
“……他们冒犯了你。”对方终於说出了见到兰斯以来的第一句话。
说实话,那声音並不好听,像一张一千二百目的砂纸在不停摩擦兰斯的耳道。
“他们不该冒犯你,这是代价。”
兰斯擦血的手顿了顿。
他打量眼前的男人,或者说,孩子
对方穿著破旧的连帽衫,裤子膝盖也已经被磨破,连脚上的鞋开了胶。
但那双黄眼睛看著他时,有种笨拙的、几乎令人忍不住沉溺其中的真诚。
这些品质兰斯早就丟光了,或者说,他根本从来就没有拥有过过这些东西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兰斯明知故问。
“韦伦。韦伦·琼斯。”
“多大了?”
“不知道。”
兰斯收起手帕,血已经浸透了布料。
他隨手把手帕扔进旁边的垃圾桶,然后从另一个口袋掏出一块巧克力。
“伸手。”
韦伦顺从地伸出沾血的手掌,然后兰斯把巧克力放上去。
“吃了。”
对方甚至没有撕开包装,直接就將整个巧克力塞进嘴里,连嚼都没有嚼,就直接吞了下去。
兰斯又笑了。
他並不是一个很严肃的人,平时也很爱笑,但是今天晚上他笑的次数要比平时加在一起多得多。
他抬手,想要摸摸韦伦的头,但对方警惕地后仰,躲过了兰斯的手。
“怕我?”兰斯挑眉问道。
韦伦盯著他的西装,声音很低,“会弄脏。”
兰斯的手停在半空,然后他做了个让韦伦瞪大眼睛的动作。
他把手杖靠墙放好,然后解开西装外套,隨手扔在地上。
白衬衫的袖口挽到手肘,露出线条清晰的小臂。
“现在呢?”他问。
韦伦盯著他看了很久,终於,缓慢地、试探性地,把沾血的脸凑过来,在兰斯手心里轻轻蹭了一下。
粗糙的鳞片刮过皮肤,混著不知名的傢伙的黏腻的血,像某种大型猫科动物在標记气味。
如果此时有谁路过这条小巷子,看到兰斯和韦伦·琼斯的模样,不会认为这是一场凶杀案的现场,反而会认为这是一场邪教献祭仪式。
总而言之,怎么看怎么不正经就对了。
兰斯感觉到掌心粗糙的鳞片触感,还有湿漉漉的血。
但他没抽回手,反而用另一只手揉了揉韦伦乱糟糟的头髮,然后他收回了手,示意对方站直。
“听著,韦伦。”他说。
“以后不用帮我守门。也不用……”他想起了门口摆放的那一排手指,哭笑不得地说,“……不用收拾得那么整齐。”
韦伦·琼斯点点头。
“但如果有人伤害你,”兰斯顿了下,继续说,“或者伤害我,那就隨你便,明白吗?”
对方继续点头,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亮了起来。
“所以。”兰斯朝对方伸出手,“我的律所还缺一个伙计,你要跟我走吗?”
对方迟疑了。
但兰斯十分有耐心地伸著手,等待对方的答覆。
养流浪狗就是这样,需要耐心和爱心,最重要的是要学会等待。
当然,有时候也需要一点点小技巧。
兰斯见对方有些纠结,於是他假装动了动自己的手,像是下一秒就要收回的样子。
下一刻,韦伦·琼斯立刻动了。
“我愿意!”他几乎是喊著说出来这句话。
耳钉里,1號突然出声。
“先生,检测到多个生命体徵接近。约十二人,携带武器,距离二百米。”
兰斯嘆了口气。
他捡起西装外套,虽然上面已经沾了灰,但他还是无所谓的重新穿上,又拿起手杖。
“走吧。”他对韦伦说,“带你去吃点像样的东西。这些尸体……”
他看了眼巷子,耸耸肩。
“……留给蝙蝠侠收拾。毕竟这是他的城市,对吧?”
他缓慢地转头,一双黄澄澄的眼睛看向巷口的兰斯。
在他对面,兰斯正拄著手杖,一步步走过来。
黑色的皮质靴子踩过血泊,发出湿噠噠的响声,兰斯很想像小姑娘一样踮起脚尖,迈过这一连串血泊。
但显然,这个动作在他想要收养的孩子面前做,有些不太合適。
越靠近对方,血腥味越重,血跡也溅得到处都是。
於是兰斯只能在距离韦伦·琼斯三步远的地方停下,他的目光扫过地上那些尸体。
“哇哦。”兰斯感慨的开口。
乾脆利落的手法,野性与技巧的碰撞,但是处理的方式还是有些粗暴和生涩,至少兰斯本人是绝对受不了溅出这么多血的。
血液溅得到处都是,墙上甚至掛著一截肠子。
韦伦·琼斯鬆开手。
那个嚇瘫的枪手连滚爬地试图逃离对方,看他惊恐的样子,连裤襠湿了一大片。
兰斯伸出手杖,阻止了对方的去路。
对方显然也认出了他。
“兰斯·普雷斯科特!”枪手劈著嗓子尖叫,“你们、你们是一伙的!!”
“你非要这么说的话,也不是不可以。”兰斯微笑著回应了对方,然后一记手杖打到了对方的脑门上,对方安详地睡著了。
兰斯耸耸肩,“放心,我不杀人,我只会给哥谭警察局送些业绩。”
兰斯说完,將视线移到了韦伦·琼斯身上。
对方正站在原地,胸膛剧烈起伏著,一滴滴血珠顺著他手上的鳞片往下滴。
他看看兰斯,又看看自己沾满血的手,突然像惊醒似的,向后缩了缩。
与此同时,他的喉咙里发出不安的咕嚕声。
这简直是……
太可爱了!!
兰斯承认自己有点狗塑他,不过对方也確实符合自己想养一个宠物的想法。
於是兰斯笑了。
他从西装內袋掏出手帕走到韦伦·琼斯面前。
“低头。”
对方愣愣地看著他。
“我说,低头。”
韦伦·琼斯迟疑著,慢慢低下头。
兰斯远没有他语气温柔地將一张手帕糊到韦伦·琼斯脸上,然后粗暴地擦拭了起来。
对方脸上的鳞片已经覆盖了大半张脸,只能依稀看出人的轮廓。
兰斯不在意地拿著手帕在对方的鳞片上蹭来蹭去,但其实收效甚微。
那些血渍並没有被很好地擦下去。
不过没关係,美利坚人最爱的就是这些面子工程。
“那些手指,”兰斯边擦边问,“是你放在我门口的?”
韦伦·琼斯想要点头,但又顾及著兰斯按在他脸上的手,不敢动弹。
“为什么?”
“……他们冒犯了你。”对方终於说出了见到兰斯以来的第一句话。
说实话,那声音並不好听,像一张一千二百目的砂纸在不停摩擦兰斯的耳道。
“他们不该冒犯你,这是代价。”
兰斯擦血的手顿了顿。
他打量眼前的男人,或者说,孩子
对方穿著破旧的连帽衫,裤子膝盖也已经被磨破,连脚上的鞋开了胶。
但那双黄眼睛看著他时,有种笨拙的、几乎令人忍不住沉溺其中的真诚。
这些品质兰斯早就丟光了,或者说,他根本从来就没有拥有过过这些东西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兰斯明知故问。
“韦伦。韦伦·琼斯。”
“多大了?”
“不知道。”
兰斯收起手帕,血已经浸透了布料。
他隨手把手帕扔进旁边的垃圾桶,然后从另一个口袋掏出一块巧克力。
“伸手。”
韦伦顺从地伸出沾血的手掌,然后兰斯把巧克力放上去。
“吃了。”
对方甚至没有撕开包装,直接就將整个巧克力塞进嘴里,连嚼都没有嚼,就直接吞了下去。
兰斯又笑了。
他並不是一个很严肃的人,平时也很爱笑,但是今天晚上他笑的次数要比平时加在一起多得多。
他抬手,想要摸摸韦伦的头,但对方警惕地后仰,躲过了兰斯的手。
“怕我?”兰斯挑眉问道。
韦伦盯著他的西装,声音很低,“会弄脏。”
兰斯的手停在半空,然后他做了个让韦伦瞪大眼睛的动作。
他把手杖靠墙放好,然后解开西装外套,隨手扔在地上。
白衬衫的袖口挽到手肘,露出线条清晰的小臂。
“现在呢?”他问。
韦伦盯著他看了很久,终於,缓慢地、试探性地,把沾血的脸凑过来,在兰斯手心里轻轻蹭了一下。
粗糙的鳞片刮过皮肤,混著不知名的傢伙的黏腻的血,像某种大型猫科动物在標记气味。
如果此时有谁路过这条小巷子,看到兰斯和韦伦·琼斯的模样,不会认为这是一场凶杀案的现场,反而会认为这是一场邪教献祭仪式。
总而言之,怎么看怎么不正经就对了。
兰斯感觉到掌心粗糙的鳞片触感,还有湿漉漉的血。
但他没抽回手,反而用另一只手揉了揉韦伦乱糟糟的头髮,然后他收回了手,示意对方站直。
“听著,韦伦。”他说。
“以后不用帮我守门。也不用……”他想起了门口摆放的那一排手指,哭笑不得地说,“……不用收拾得那么整齐。”
韦伦·琼斯点点头。
“但如果有人伤害你,”兰斯顿了下,继续说,“或者伤害我,那就隨你便,明白吗?”
对方继续点头,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亮了起来。
“所以。”兰斯朝对方伸出手,“我的律所还缺一个伙计,你要跟我走吗?”
对方迟疑了。
但兰斯十分有耐心地伸著手,等待对方的答覆。
养流浪狗就是这样,需要耐心和爱心,最重要的是要学会等待。
当然,有时候也需要一点点小技巧。
兰斯见对方有些纠结,於是他假装动了动自己的手,像是下一秒就要收回的样子。
下一刻,韦伦·琼斯立刻动了。
“我愿意!”他几乎是喊著说出来这句话。
耳钉里,1號突然出声。
“先生,检测到多个生命体徵接近。约十二人,携带武器,距离二百米。”
兰斯嘆了口气。
他捡起西装外套,虽然上面已经沾了灰,但他还是无所谓的重新穿上,又拿起手杖。
“走吧。”他对韦伦说,“带你去吃点像样的东西。这些尸体……”
他看了眼巷子,耸耸肩。
“……留给蝙蝠侠收拾。毕竟这是他的城市,对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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