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狂人日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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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然,这是在充血的情况下,不充血的话,也就在正常人的范围。
    他刚刚被顶號练武结束,大腿的充血还没有完全消退,但王鼎还是注意到自己的裤子上的异常。
    “被崩裂开了?”
    王鼎这才发现自己的裤子跟前世流行的破洞裤差不多了。
    不同的是破洞裤有洞,他的只有裂缝。
    而且破洞裤是人为手动做的,他的是大腿自己撑开的。
    王鼎这才细细地感应起自己这条大腿的变化。
    他能感觉到大腿的肌肉深处潜藏著某种爆炸能力。
    只要他稍一催动,自己的身体就会像弹簧一样弹射出去。
    有此异化,不练蛤蟆功都可惜了。
    他觉得要找个没人地方,试试这大腿异化后的弹跳到底有多高。
    这要是匍匐在地上,双腿蹬地,卯足劲,跳个十来米高是不成问题的。
    就是姿势太像蛤蟆了。
    王鼎要是真练了蛤蟆功,那真是天赋异稟。
    而且就这般恐怖的爆发力,腿法也是不差的。
    “对了,还有武松大哥给我留下的佛山无影脚!”
    王鼎突然想起来,从自己墙壁的密格里面取出一本带血的小册子。
    看起来和打虎拳的册子差不多,但是它带著血,一种浓重的血腥味。
    隨著王鼎打开册子,腥甜的气息蔓延,让人本能的寒毛乍起。
    “和打虎拳有异曲同工之妙!”
    王鼎看了个大概,只是觉得眼前一亮。
    打虎拳有三篇,第一篇炼体养胃,第二篇打虎,第三篇立意很高,养虎。
    而佛山无影脚则是取了佛中的禪意,第一篇不动如山养禪意,也就是蹲马步,积攒爆发力。
    第二篇怒目金刚,杀人暴起,用全身力量最大的腿部作为杀人武器秘籍
    正常人腿部的力量是手臂力量的3到5倍,发力情况下是2到3倍。
    所以別人出拳你出腿,一脚踢到他吐水。
    而出腿也是有缺点的,腿法不够拳法灵活,而且出腿之后,整个人都是不稳定的,下盘处於虚弱状態。
    这个时候来一记扫堂腿,那就真是天克了。
    而佛山无影脚就是练的金鸡独立,以及最终绝招,双腿起来,如飞一般。
    既然下盘是弱点,那就没有下盘。
    王鼎看得也是热血沸腾。
    这要是练成了,倒是又多了一门绝招。
    而佛山无影脚第三篇则是杀佛。
    杀去心中禪意,由腿而至全身,由腿替手,用手替脚。
    到那时,拳便是腿,腿便是拳,变幻莫测,打得人根本招架不住。
    王鼎看后,面色古怪。
    这个民国不对劲。
    原版的佛山无影脚王鼎在前世就看过。
    佛山无影脚是黄飞鸿的標誌性武学绝技,核心特点是脚法迅疾如影、出腿隱蔽多变。
    看似以拳招佯攻迷惑对手,实则腿法为核心杀招,专攻下盘,虚实结合让对手难以预判。
    这一绝技並非单纯的快腿,而是融合了南拳的步型、身法与腿法,注重腰马合一,发力刚劲且身法灵活,是黄飞鸿结合南派武学精髓所创。
    所以这个世界的佛山无影脚还是黄飞鸿创的吗?
    王鼎疑惑。
    不过这也无需太过考虑,管它什么武功,能练成大高手的便是好功。
    王鼎现在的大腿异化,完全是为了佛山无影脚而设置的。
    首先第一篇的不动如山养禪意,他就可以直接略过,他的大腿已经达到了修炼第二篇的要求。
    也就是怒目金刚,暴起杀人。
    若是练此武也能被黄飞鸿顶號的话,一次圆满,那他便能在打虎拳之前就修炼第三遍,杀佛。
    杀佛练成,他的层次肯定会再次攀升。
    越想越是激动,王鼎想练,但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。
    他的身体由於被顶號练武,已经有些亏空,还需要用打虎拳的养胃之法配合打虎拳秘药,以及迷踪艺里面提到的养身之法来温养身体。
    被这些宗师顶號,虽说省却了练武的艰辛,但身体的成长还得靠王鼎自己来把握。
    “如今身体累,但精神好,不如写点东西才好。”
    “正巧沈逸轩不是叫我写篇小说吗?那我今晚便开始吧。”
    王鼎提笔思索片刻,突然灵光一闪,在標题上写下“狂人日记”几个大字。
    “我翻开歷史一看,这歷史没有年代,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著仁义道德,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著,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字来,这满本都写著两个字,是吃人……”
    “第一回:赤手打虎十八拳,
    哨棒打断后,揪虎顶花皮、铁拳猛砸虎头,上去梆梆两拳,虎头炸开,宛如西瓜……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当一个故事要结束的时候,我们总会想起它的开始,就像是……”
    王鼎一气呵成,写下了这一篇小说。
    他只是花了一个晚上,但却创造了一个奇蹟。
    写干了一瓶墨水,也让他饱满的精神变得更加亢奋。
    和前世补暑假作业一样,耗尽一个晚上,但是换来的却是第二天的心安理得或者是听天由命。
    只是王鼎今晚又有所不同,他不是为了赶时间而写,而是有感而发第去写,是想要抒发心中那股意气而写。
    或许是原身的那股子不甘,那股子弃医从文的果决。
    王鼎在这一刻,真正理解了原身的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。
    从远洋到故国,从落后到挨打,从破门到外出。
    他看到了一个腐朽的国度在歷史的车轮下逐渐溃败,看到了每个朝代建筑下的森森白骨。
    不写不足以发泄意气,不写不足以告冤魂。
    也许这篇小说会被沈逸轩当成是传递信息的媒介,但王鼎却要把它写得漂亮,写得让人看清歷史,看清这个世界的真相。
    重蹈覆辙是歷史的脚步,但他们这代人要替下一代人趟出这片浑水,要走在歷史的前面,改变它的方向。
    “呼……”
    王鼎吐出一口浊气,化作一团白雾。
    清秋已经有些凉意,晚间更是颯爽。
    如果此时像某位异世界的树人同志,他或许会愜意的点上一支烟,享受著一夜亢奋后的余韵。
    但王鼎却是习武之人,抽不得烟,但自那口浊气排出,也难得享受起写作后的精神慰藉。
    “少爷,早餐好了,您要不要起床吃早餐?”
    梅姨的声音在门外响起。
    “好,我知道了,我洗漱下就去。”
    王鼎打开门,转身去吃早饭,临走不忘说道:
    “对了,把我房间里的墨水加满,墨水要好点的。”
    梅姨疑惑地看了眼桌上的墨水。
    她记得明明是昨天才刚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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