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8章 《將近酒》(二合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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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假的真不了,真的假不了,四十万也好,十几万也罢,爭来爭去不都是为了天子脚下的那点地盘?”
“爭的是天下。”李白摇了摇头。
“天下?”菜头嗤笑一声。
“那是皇帝家的天下,老百姓该种地还是种地,该交粮还是交粮。换了个天子,日子也不见得会更好过。”
李白看了菜头一眼,忽然觉得这个卖酒的,有时候比那些朝堂上的袞袞诸公看得还透彻。
“讲真的,你不应该蜗居在小小的万诗楼,以你的才华,天下才应该是你施展拳脚的地方。”
起初菜头也是这样想的,结果被教育得很通透。
人有力穷时,没有人能做到方方面面都完美。
强如余朝阳也一样,不一样被潘凤追著当狗撵吗?
强如唐方生也一样,不一样被秦琼堵著当狗杀吗?
菜头摇了摇头:“这官,当到多大才算大啊……这人,得多风骚才能引领一个时代啊。”
两人牵马穿过天门关,在关外的一家小客栈里住下。
客栈简陋得很,只有三间土房,掌柜的是个瘸腿的老汉。
据说是当年戍边的老兵,退下来后就在这里开了这家店,专门招待过往的行商和脚夫。
“二位客官打哪儿来?”老汉一边给他们收拾房间,一边閒聊。
“长安。”菜头说。
“长安?”老汉看了看菜头,又看了看李白:“这位客官……看著面熟,像是在哪儿见过。”
李白笑了笑:“我在长安做过两年官。”
“做官的?”老汉愣了一下,隨即摇了摇头,“做官的到咱这天门来做什么?这地方除了石头就是风,连只兔子都不愿意待。”
“被赶出来了。”李白说得很坦然,像是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。
老汉没有再问,只是默默地给他们多添了一壶热水。
夜里,李白睡不著,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。
天门关的夜空格外清澈,星星密密麻麻地铺满天幕,像是一把碎钻撒在黑绒上。
山风从峡谷中吹来,带著草木和泥土的气息,凉颼颼的。
菜头也睡不著,端了两碗热汤出来,递了一碗给李白。
“明天……就到岔路口了。”菜头说,声音很轻。
李白端著碗,没有接话。
他当然知道菜头说的是什么。
从天门往东,是去安陆的路;往北,是去天下第一城长安。
过了天门关,他们就要分道扬鑣了。
“明天。”李白终於开口,声音有些涩,“明天我往东,你往北。”
“嗯。”
两人沉默地喝著汤,谁也没有再说话。
星星在天幕上缓缓移动,夜风穿过院子,吹得墙角的那棵老枣树沙沙作响。
第二天,他们没有立刻分开。
李白说,反正也不差这一天,再走走。菜头说好,那就再走走。
两人沿著天门关外的山道慢慢地走,走到一处山崖上,那里有一棵老松树,虬枝盘曲,苍劲有力。
松树下有一块平整的大石,被山风磨得光滑如镜。
他们在石头上坐下来,脚下是万丈深谷,远处是连绵的群山。
夕阳正在西沉,將整片天地染成一片金红色,壮丽得令人失语。
“述真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喝酒吗?”
“因为喝醉了就不用想那些烦心事了?”
李白笑了:“不全是。喝酒对我来说,不是逃避,是……壮胆。”
“清醒的时候,我总觉得自己不够好,诗写得不够好,剑术不够好,做的事不够好,连做个被皇帝赶走的人都不够好,灰溜溜的,窝窝囊囊的。”
“可喝了酒就不一样了。酒一下肚,我就觉得我是这世上最了不起的人,我能上天揽月,下海擒龙,我能写出这世上最好的诗,做这世上最痛快的事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低了下去。
“可酒醒之后,什么都不是。”
菜头没有说话,只是默默地听著。
“两入长安。”李白的声音开始颤抖,“我第一次去,灰溜溜地走了。第二次去,又是灰溜溜地走了。菜头,你说我这一辈子,还有没有第三次?”
“有。”菜头说得很坚定,“一定会有。”
李白摇了摇头,苦笑:“你不用安慰我。”
“我不是安慰你。”菜头转过头,看著李白,目光灼灼。
“你是李白。你的名字,將来会写在诗卷上,传下去,传一千年一万年。
“”到时候,没有人记得那个把你赶出长安的皇帝叫什么名字,但所有人都会记得你——记得你的诗,记得你的酒,记得你让高力士脱靴的故事。”
“而长安……长安会记得你。因为它赶走过很多人,但只有一个李白。”
李白的眼眶红了。
他低下头,肩膀微微颤抖,像是在拼命忍著什么。
忍了两年的委屈,忍了两年的不甘,忍了两年的孤独和屈辱,在这一刻全部涌了上来,堵在喉咙里,像一块烧红的烙铁。
“我忍不了了。”他的声音破碎得不成样子,“述真,我忍不了了……”
然后,李白哭了。
他哭得像个孩子,毫无保留,毫无遮掩。
眼泪顺著他的脸颊滚落,滴在那件洗得发白的青衫上,一滴接一滴,怎么也止不住。
他把脸埋在手掌里,肩膀剧烈地耸动,发出压抑而嘶哑的呜咽声。
“我两入长安……两入啊……第一次,那些世家子弟看不起我,说我是商人之子,不配入仕。我认了,我走。”
“第二次,天子亲自召见,我以为终於等到机会了,可到头来……到头来还是被赶了出来……”
“我到底哪里不好?我写的诗哪里不好?我做的事哪里不对?我只是……我只是想做点事啊……想做点对得起这一肚子学问的事……想做点对得起这一腔热血的事……”
“为什么……为什么就这么难呢?”
菜头没有说话,她只是伸出手,笨拙地拍了拍李白的后背,像拍一个摔倒了的孩子。
她的眼眶也红了,但她没有哭。
她只是咬著牙,一下一下地拍著,把所有的安慰都放在那只娇嫩的手掌里。
这老贼……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当人子啊!!
纵使李太白如横空烈日,仍避免不了落寞离场,心有不平不如意。
著实不敢想像,到底是怎样璀璨风骚的人,才能配得上顛沛流离的一生。
才……配得上一个圆满的结局!
过了很久,李白的哭声渐渐小了。
他抬起头,用袖子胡乱擦了擦脸,眼睛红肿得像是被人揍了两拳。
“丟人了。”他哑著嗓子说。
“不丟人。”
李白吸了吸鼻子,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说:“述真,我给你写首诗吧。”
菜头愣了一下:“现在?”
“现在。”
李白从袖中摸出一支笔,不知什么时候备好的,又撕下一片衣襟內衬的白布,铺在石头上。
“你送我千里,我没什么能谢你的。这首诗……算是我的一点心意。”
他提笔蘸墨,手还在微微颤抖,但落笔时却稳得出奇。
暮色中,李白就著最后的天光,在那片白布上一笔一画地写道:
【天门关外送行舟,山水迢迢万里秋。】
【我有一言君记取,人间最重是蔡公。】
写完之后,他看著最后那句人间最重是蔡公,忽然又笑了,笑得眼泪又流了出来。
“这句子太俗了,不像诗。”
菜头把那片白布接过来,小心翼翼地叠好,揣进怀里最贴身的地方。
“俗什么俗?”她的声音有些发哽,“这是我这一辈子,收到的最好的东西。”
李白看著她把布收好,沉默了片刻,又说:“我再给你写一首正式的。”
他重新铺了一片白布,略一沉吟,笔走龙蛇:
【天门山下送君归,千里相隨不忍违。】
【此去江湖多寂寥,唯君知我鬢先稀。】
【长歌一曲山河动,浊酒三杯世事非。】
【莫问何时重聚首,人间处处有清辉。】
“这一首好。”菜头点头,把第二首诗也收了,“第一首我自己留著,不给人看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那句『人间最重是蔡公』太丟人了,让人看见还以为我逼你写的。”
两人对视一眼,忽然同时大笑起来。
笑声在山崖上迴荡,惊起了松枝上的几只寒鸦。乌鸦呱呱叫著飞远了,融入沉沉的暮色之中。
第二天清晨,两人在天门关前的岔路口站定。
东去的路和南下的路在这里分岔,像一个大写的人字,从同一个起点出发,走向不同的方向。
晨雾很浓,对面的山峦若隱若现。
李白牵著那匹瘦马,菜头背著他的包袱,两个人面对面站著,谁也没有先开口。
“就到这里吧。”最后还是李白先说了。
“嗯。”菜头点头,“就到这里。”
“回去好好过日子,別再到处乱跑了。”
“你也是。別再喝那么多酒了。”
“不喝酒?”李白笑了笑,“那我还能做什么?”
菜头沉默了。
忽然,他上前一步,狠狠地抱了李白一下。
那拥抱很用力,用力到李白的肋骨都有些疼。
然后她鬆开手,转身就走,走得很快,头也不回。
“述真!”李白在身后喊了一声。
菜头的脚步顿了顿,但没有回头。
“保重!”
菜头没有回答。她只是抬起手,在空中挥了挥,然后继续往前走,步伐越来越快,身影渐渐消失在晨雾之中。
李白站在原地,看著那个背影一点一点变小、变淡、变模糊,最终完全消失在雾气里。
他张了张嘴,想说些什么,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良久,他转过身,牵著马踏上了东去的路。
走了几步,他忽然回头看了一眼。
岔路口空空荡荡,只有晨雾在缓缓流动,仿佛刚才那个拥抱、那声保重、那个消失在雾中的背影,都是一场梦。
李白回过头,不再看了。
他牵著瘦马,一个人走在东去的官道上。走了很远很远,忽然开口,声音沙哑地唱了起来:
“行路难,行路难,多歧路,今安在……”
歌声在空旷的原野上飘荡,没有琵琶伴奏,没有宾客喝彩,只有风声和马蹄声应和著。
唱到最后,声音渐渐低了下去,低到连风都听不见了。
李白没有再回头。
相逢已是上上籤,何谈天长地久。
离別从来不只是离別。
它是理想主义的幻灭,是一个诗人在现实的铜墙铁壁上撞得头破血流之后,依然不肯倒下的倔强。
和李白一样的人有很多,他们大多都惊艷才绝,但就像是李白写给菜头的那首诗般——人间最重是蔡公,这是一句俗到极致的诗。
完全无法想像是出自诗仙李太白口中的。
可人的一辈子,不可能只有高光,更多的时候都是平庸的、迷茫的、失意的。
在那些惊天动地的诗篇之外,李白一定还写过很多这样朴素的话,只是没有被记录下来罢了。
诗是这样,人也是这样。
史书很大,装得下一个王朝的兴衰;史书很小,寥寥几笔便是一个天才波澜壮阔的一生。
或许那首《赠蔡公》里的千里相隨不忍违,才是一个诗人真正想说的话。
谢谢你,陪了我一千里。
一千里路,一个人。这一辈子,够了。
要怪就只能怪两人太熟了……
而李白的离开,就像是触发了某个神秘开关般,春去秋来,秋去春又来。
长安城依旧辉煌至极,万国来朝。
只是在那无尽的辉煌下,却有著一股摇摇欲坠的割裂感。
中央与地方割据的矛盾逐渐加深,愈发地不可调和了。
李白虽然离开了长安,可诗仙的名头不减反增,是一座横压在所有文人墨客头顶的大山。
而同样横空出世的,还有一位姓杜的男子。
一句:会当凌绝顶,一览眾山小被天下文人誉为千古绝句,自此打开名声。
他与李白在洛阳的相遇更是被称为史上最奇妙的一场会面。
李白在前,杜甫在后,两人合称为诗坛双子星。
但很快,这份脆弱的平衡就再次被李白打破。
天宝十一年。
一封密信从嵩山远道而来,寄到了菜头手里。
从密信表面浓厚的酒气来看,菜头哪怕不看,也知道是谁写的。
打开信封,一片柳叶从里滑落,不偏不倚恰恰落在了菜头掌心。——灞桥折柳,送別之礼。
这算是两人心照不宣的小秘密。
抽出信件,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行锋芒毕露的大字:
《將进酒!》
诗名右下角,还有著一行小字——
太白寄,蔡公亲启!
“爭的是天下。”李白摇了摇头。
“天下?”菜头嗤笑一声。
“那是皇帝家的天下,老百姓该种地还是种地,该交粮还是交粮。换了个天子,日子也不见得会更好过。”
李白看了菜头一眼,忽然觉得这个卖酒的,有时候比那些朝堂上的袞袞诸公看得还透彻。
“讲真的,你不应该蜗居在小小的万诗楼,以你的才华,天下才应该是你施展拳脚的地方。”
起初菜头也是这样想的,结果被教育得很通透。
人有力穷时,没有人能做到方方面面都完美。
强如余朝阳也一样,不一样被潘凤追著当狗撵吗?
强如唐方生也一样,不一样被秦琼堵著当狗杀吗?
菜头摇了摇头:“这官,当到多大才算大啊……这人,得多风骚才能引领一个时代啊。”
两人牵马穿过天门关,在关外的一家小客栈里住下。
客栈简陋得很,只有三间土房,掌柜的是个瘸腿的老汉。
据说是当年戍边的老兵,退下来后就在这里开了这家店,专门招待过往的行商和脚夫。
“二位客官打哪儿来?”老汉一边给他们收拾房间,一边閒聊。
“长安。”菜头说。
“长安?”老汉看了看菜头,又看了看李白:“这位客官……看著面熟,像是在哪儿见过。”
李白笑了笑:“我在长安做过两年官。”
“做官的?”老汉愣了一下,隨即摇了摇头,“做官的到咱这天门来做什么?这地方除了石头就是风,连只兔子都不愿意待。”
“被赶出来了。”李白说得很坦然,像是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。
老汉没有再问,只是默默地给他们多添了一壶热水。
夜里,李白睡不著,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。
天门关的夜空格外清澈,星星密密麻麻地铺满天幕,像是一把碎钻撒在黑绒上。
山风从峡谷中吹来,带著草木和泥土的气息,凉颼颼的。
菜头也睡不著,端了两碗热汤出来,递了一碗给李白。
“明天……就到岔路口了。”菜头说,声音很轻。
李白端著碗,没有接话。
他当然知道菜头说的是什么。
从天门往东,是去安陆的路;往北,是去天下第一城长安。
过了天门关,他们就要分道扬鑣了。
“明天。”李白终於开口,声音有些涩,“明天我往东,你往北。”
“嗯。”
两人沉默地喝著汤,谁也没有再说话。
星星在天幕上缓缓移动,夜风穿过院子,吹得墙角的那棵老枣树沙沙作响。
第二天,他们没有立刻分开。
李白说,反正也不差这一天,再走走。菜头说好,那就再走走。
两人沿著天门关外的山道慢慢地走,走到一处山崖上,那里有一棵老松树,虬枝盘曲,苍劲有力。
松树下有一块平整的大石,被山风磨得光滑如镜。
他们在石头上坐下来,脚下是万丈深谷,远处是连绵的群山。
夕阳正在西沉,將整片天地染成一片金红色,壮丽得令人失语。
“述真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喝酒吗?”
“因为喝醉了就不用想那些烦心事了?”
李白笑了:“不全是。喝酒对我来说,不是逃避,是……壮胆。”
“清醒的时候,我总觉得自己不够好,诗写得不够好,剑术不够好,做的事不够好,连做个被皇帝赶走的人都不够好,灰溜溜的,窝窝囊囊的。”
“可喝了酒就不一样了。酒一下肚,我就觉得我是这世上最了不起的人,我能上天揽月,下海擒龙,我能写出这世上最好的诗,做这世上最痛快的事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低了下去。
“可酒醒之后,什么都不是。”
菜头没有说话,只是默默地听著。
“两入长安。”李白的声音开始颤抖,“我第一次去,灰溜溜地走了。第二次去,又是灰溜溜地走了。菜头,你说我这一辈子,还有没有第三次?”
“有。”菜头说得很坚定,“一定会有。”
李白摇了摇头,苦笑:“你不用安慰我。”
“我不是安慰你。”菜头转过头,看著李白,目光灼灼。
“你是李白。你的名字,將来会写在诗卷上,传下去,传一千年一万年。
“”到时候,没有人记得那个把你赶出长安的皇帝叫什么名字,但所有人都会记得你——记得你的诗,记得你的酒,记得你让高力士脱靴的故事。”
“而长安……长安会记得你。因为它赶走过很多人,但只有一个李白。”
李白的眼眶红了。
他低下头,肩膀微微颤抖,像是在拼命忍著什么。
忍了两年的委屈,忍了两年的不甘,忍了两年的孤独和屈辱,在这一刻全部涌了上来,堵在喉咙里,像一块烧红的烙铁。
“我忍不了了。”他的声音破碎得不成样子,“述真,我忍不了了……”
然后,李白哭了。
他哭得像个孩子,毫无保留,毫无遮掩。
眼泪顺著他的脸颊滚落,滴在那件洗得发白的青衫上,一滴接一滴,怎么也止不住。
他把脸埋在手掌里,肩膀剧烈地耸动,发出压抑而嘶哑的呜咽声。
“我两入长安……两入啊……第一次,那些世家子弟看不起我,说我是商人之子,不配入仕。我认了,我走。”
“第二次,天子亲自召见,我以为终於等到机会了,可到头来……到头来还是被赶了出来……”
“我到底哪里不好?我写的诗哪里不好?我做的事哪里不对?我只是……我只是想做点事啊……想做点对得起这一肚子学问的事……想做点对得起这一腔热血的事……”
“为什么……为什么就这么难呢?”
菜头没有说话,她只是伸出手,笨拙地拍了拍李白的后背,像拍一个摔倒了的孩子。
她的眼眶也红了,但她没有哭。
她只是咬著牙,一下一下地拍著,把所有的安慰都放在那只娇嫩的手掌里。
这老贼……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当人子啊!!
纵使李太白如横空烈日,仍避免不了落寞离场,心有不平不如意。
著实不敢想像,到底是怎样璀璨风骚的人,才能配得上顛沛流离的一生。
才……配得上一个圆满的结局!
过了很久,李白的哭声渐渐小了。
他抬起头,用袖子胡乱擦了擦脸,眼睛红肿得像是被人揍了两拳。
“丟人了。”他哑著嗓子说。
“不丟人。”
李白吸了吸鼻子,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说:“述真,我给你写首诗吧。”
菜头愣了一下:“现在?”
“现在。”
李白从袖中摸出一支笔,不知什么时候备好的,又撕下一片衣襟內衬的白布,铺在石头上。
“你送我千里,我没什么能谢你的。这首诗……算是我的一点心意。”
他提笔蘸墨,手还在微微颤抖,但落笔时却稳得出奇。
暮色中,李白就著最后的天光,在那片白布上一笔一画地写道:
【天门关外送行舟,山水迢迢万里秋。】
【我有一言君记取,人间最重是蔡公。】
写完之后,他看著最后那句人间最重是蔡公,忽然又笑了,笑得眼泪又流了出来。
“这句子太俗了,不像诗。”
菜头把那片白布接过来,小心翼翼地叠好,揣进怀里最贴身的地方。
“俗什么俗?”她的声音有些发哽,“这是我这一辈子,收到的最好的东西。”
李白看著她把布收好,沉默了片刻,又说:“我再给你写一首正式的。”
他重新铺了一片白布,略一沉吟,笔走龙蛇:
【天门山下送君归,千里相隨不忍违。】
【此去江湖多寂寥,唯君知我鬢先稀。】
【长歌一曲山河动,浊酒三杯世事非。】
【莫问何时重聚首,人间处处有清辉。】
“这一首好。”菜头点头,把第二首诗也收了,“第一首我自己留著,不给人看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那句『人间最重是蔡公』太丟人了,让人看见还以为我逼你写的。”
两人对视一眼,忽然同时大笑起来。
笑声在山崖上迴荡,惊起了松枝上的几只寒鸦。乌鸦呱呱叫著飞远了,融入沉沉的暮色之中。
第二天清晨,两人在天门关前的岔路口站定。
东去的路和南下的路在这里分岔,像一个大写的人字,从同一个起点出发,走向不同的方向。
晨雾很浓,对面的山峦若隱若现。
李白牵著那匹瘦马,菜头背著他的包袱,两个人面对面站著,谁也没有先开口。
“就到这里吧。”最后还是李白先说了。
“嗯。”菜头点头,“就到这里。”
“回去好好过日子,別再到处乱跑了。”
“你也是。別再喝那么多酒了。”
“不喝酒?”李白笑了笑,“那我还能做什么?”
菜头沉默了。
忽然,他上前一步,狠狠地抱了李白一下。
那拥抱很用力,用力到李白的肋骨都有些疼。
然后她鬆开手,转身就走,走得很快,头也不回。
“述真!”李白在身后喊了一声。
菜头的脚步顿了顿,但没有回头。
“保重!”
菜头没有回答。她只是抬起手,在空中挥了挥,然后继续往前走,步伐越来越快,身影渐渐消失在晨雾之中。
李白站在原地,看著那个背影一点一点变小、变淡、变模糊,最终完全消失在雾气里。
他张了张嘴,想说些什么,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良久,他转过身,牵著马踏上了东去的路。
走了几步,他忽然回头看了一眼。
岔路口空空荡荡,只有晨雾在缓缓流动,仿佛刚才那个拥抱、那声保重、那个消失在雾中的背影,都是一场梦。
李白回过头,不再看了。
他牵著瘦马,一个人走在东去的官道上。走了很远很远,忽然开口,声音沙哑地唱了起来:
“行路难,行路难,多歧路,今安在……”
歌声在空旷的原野上飘荡,没有琵琶伴奏,没有宾客喝彩,只有风声和马蹄声应和著。
唱到最后,声音渐渐低了下去,低到连风都听不见了。
李白没有再回头。
相逢已是上上籤,何谈天长地久。
离別从来不只是离別。
它是理想主义的幻灭,是一个诗人在现实的铜墙铁壁上撞得头破血流之后,依然不肯倒下的倔强。
和李白一样的人有很多,他们大多都惊艷才绝,但就像是李白写给菜头的那首诗般——人间最重是蔡公,这是一句俗到极致的诗。
完全无法想像是出自诗仙李太白口中的。
可人的一辈子,不可能只有高光,更多的时候都是平庸的、迷茫的、失意的。
在那些惊天动地的诗篇之外,李白一定还写过很多这样朴素的话,只是没有被记录下来罢了。
诗是这样,人也是这样。
史书很大,装得下一个王朝的兴衰;史书很小,寥寥几笔便是一个天才波澜壮阔的一生。
或许那首《赠蔡公》里的千里相隨不忍违,才是一个诗人真正想说的话。
谢谢你,陪了我一千里。
一千里路,一个人。这一辈子,够了。
要怪就只能怪两人太熟了……
而李白的离开,就像是触发了某个神秘开关般,春去秋来,秋去春又来。
长安城依旧辉煌至极,万国来朝。
只是在那无尽的辉煌下,却有著一股摇摇欲坠的割裂感。
中央与地方割据的矛盾逐渐加深,愈发地不可调和了。
李白虽然离开了长安,可诗仙的名头不减反增,是一座横压在所有文人墨客头顶的大山。
而同样横空出世的,还有一位姓杜的男子。
一句:会当凌绝顶,一览眾山小被天下文人誉为千古绝句,自此打开名声。
他与李白在洛阳的相遇更是被称为史上最奇妙的一场会面。
李白在前,杜甫在后,两人合称为诗坛双子星。
但很快,这份脆弱的平衡就再次被李白打破。
天宝十一年。
一封密信从嵩山远道而来,寄到了菜头手里。
从密信表面浓厚的酒气来看,菜头哪怕不看,也知道是谁写的。
打开信封,一片柳叶从里滑落,不偏不倚恰恰落在了菜头掌心。——灞桥折柳,送別之礼。
这算是两人心照不宣的小秘密。
抽出信件,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行锋芒毕露的大字:
《將进酒!》
诗名右下角,还有著一行小字——
太白寄,蔡公亲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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